k8凯发考勤表,各位打工人都已习以为常,说出来大家都不会太在意。不过你可曾想到,对环卫行业来说,一张不合格的考勤表,就有可能让整个项目垮台。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请听我讲述之前了解到的一个案例。
某环卫项目的一名环卫工将环卫公司告上法院,最初起因是新来的项目主管为了提高现场作业质量,加强了下属环卫工的管理。这名环卫工平时勤勤恳恳,但由于年纪偏大性格固执,拒不接受新主管的管理方式,只顾自己做自己的,新主管多次沟通无果后使用各种手段让员工自行辞职。环卫工的家人了解到老人的委屈后,便投诉到劳动部门,经劳动部门调解仲裁无果,无奈下家人们寻求法律援助,直接起诉环卫公司索要环卫工这五年来的加班费。
环卫行业由于其特殊性,日常管理中有些不合理的地方,员工都不会太过追究,可是问题上升到法律层面以后,那完全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该环卫工在起诉书中说到自己每天工作8个小时且全年无休,要求公司支付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加班费。作为环卫项目一方,当然知道员工一天不可能出勤8个小时,除去环卫工捡拾废品的时间就更少了。其次环卫作为公共事业,员工的假期确实比较少,所以员工偶尔请假,项目上也会按全勤给员工核算工资。
法庭上一切讲证据,对于员工索要加班费的诉求,用人单位是有举证义务的。可惜这家环卫公司的考勤表过于简单,项目主管仅仅给这名员工做了每天出勤的全勤记录。这造成环卫公司两难的局面,不将考勤表拿出来举证的话,法院直接采信环卫工的说法,把考勤表拿出来吧,那就更加坐实问题的存在。毫无悬念,法院最终判决环卫公司要全额支付环卫工诉求的所有加班费。
我大概盘算了一下,就算以每月1500元的基本薪资计算,每年104天周末休息日和11天国家法定假日,一年下来超过1.6万元的加班费,五年就是8万了。看官们觉得8万还不够刺激?想想如果这判决结果传到项目其他员工耳里,都起来跟公司要加班费的话,估计大家要为公司老板捏一把汗。
归根到底,考勤表就是记录员工劳动时间的工具,要规避其中的法律风险,先来了解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对劳动时间有怎样的规定。
第四章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章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章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除此以外,《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中第三条,国家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时制度。乍一看与劳动法的四十四小时有冲突,其实此规定仍在劳动法所限定的范围之内,而且在法律实践当中每周四十个小时的正常工作时间已是共识,因此超过四十个小时的劳动时间均视为加班。
总的来说,每周四十小时以内是员工的正常工作时间,超出四十小时以外的劳动时间则均要支付加班费,另外还有每天不超过八小时和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规定。按照这些规定,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环卫项目的工时制,譬如6天6.5小时或者6天6小时。
值得注意的是劳动法第三十九条所说的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一般是指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在理想的情况下,环卫企业可以申请7天5.5小时的综合工时工作制,这将为我们的考勤工作提供极大便利,也能规避许多的劳动风险。由于各地的劳动政策差异较大,是否能获得地方劳动部门批准是个未知数,本文就不重点展开论述,有兴趣的朋友可到当地的劳动部门了解。
明确了法律的规定,我们就可以有针对性地来设计自己的考勤表,这里不卖关子,先放出我的参考答案:
首先,以上例子中除了年份、月份、区域、姓名等基本信息以外,特别注明了不同状态(出勤、休息k8凯发、请假、旷工等)下使用不同的符号作为标记。个别项目管理人员为了省事,只在出勤的日期上打勾,这样在劳动部门或法院上很容易产生分歧。因此员工在休息日休息,也必须填上对应的标记,而请假和旷工的记录,也更好地为核算工资、员工奖惩提供依据。
第二,考勤表还加上了“星期”,辅助填写人识别每周的划分,以满足劳动法第三十八条即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规定。在法律实操当中,法院认可员工休息的最小时间单位一般为半天,一天的休息既可一次性休息一整天,也可在不同日期休息两个半天,具体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安排员工休息。鉴于环卫作业不能停歇的特性,如果当地无法为员工申请7天5.5小时的综合工时制,则应该给员工做好轮休的安排。对于实在无法安排轮休的岗位,那必须对员工薪资进行拆分处理,将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的薪资部分列为休息日的加班费。这里没有“坑蒙”环卫工的意思,因为项目在招聘环卫工时就已经跟员工明确过支付的薪资包含了员工休息日工作的所有报酬。
第三,本例子最与众不同的地方就是将工作时间划分为多个班次和时间段,目的是确保每天的出勤时间不超过企业和员工约定的工时制(签订劳动合同必须注明,比如6天6小时)。不同项目可根据作业特性,适当设置不同的班次和时间段,特别是需要多人轮班的重点路段,更要区分不同班次,并清晰写上起始时间,才能够证明员工实际的出勤时间,而不是含糊地在全天上打勾。
最后,也是最关键一步,每月的考勤表填写完毕后,务必让员工在签字处签名确认。有条件的项目应要求员工同时签名和按指模,特殊情形如员工不认识字或者他人代签的,则必须要求员工本人自己按指模。否则,缺少员工本人确认的考勤表不具备法律效力,劳动部门和法院均不会采信。若员工对考勤表上签字有抵触情绪,项目可向员工解释考勤表是工资核算的依据,如果他们不确认,公司就无法为其核算工资。
其次,员工在签字的同时也代表认同了“本人确认工作时间包含了本人在工作路段内捡拾废品的时间”这句话。虽然员工捡拾废品的时间难以量化,企业也不太可能对员工捡拾废品的时长进行取证,最多也只能证明员工有捡拾废品的行为,但有了这句话,就进一步说明员工实际劳动时间不可能超过约定的工时制,考勤表在仲裁和诉讼过程中就更有说服力。
1、前文所给出的考勤表例子,是笔者基于多年环卫工作经验总结出来的,有较大的参考价值。不过各位读者万万不能照本宣科,而需要因地制宜、灵活运用,打造适用于企业现状和项目特性的考勤工具。
2、劳动法虽全国通用,然而各地在实际操作中会存在一定差异,例如地方劳动部门是否批准环卫企业申请7天5.5小时的综合工时制,是否认可休息日分为两个半天休息等。因此不同地方的项目都要到当地劳动部门了解清楚最新的劳动政策和法律解析,以制定不同的劳动风险应对策略。
3、考勤表作为记录劳动时间最重要的工具,是规避劳动风险的必要条件,但并非充分条件。考勤表还需要与工具措施配合才可发挥最大效用,如员工的入职登记表、劳动合同、工资表等。所以,环卫企业对相关法律法规要有全面深入的认识,构筑一整套完整的劳动风险管控体系k8凯发,为公司“化险为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