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8凯发行动计划明确2020年各盟市将再完成所辖40%起线的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任务,初步建成覆盖全区的救治网络。
为切实保障母婴安全,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按照国家《母婴安全行动计划(2018-2020年)》(国卫妇幼发〔2018〕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内卫计妇幼发〔2018〕55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2020年,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计划:
开展助产服务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助产机构),重点是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和妇产医院。
1.2020年1-3月,总结2019年度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制订《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度母婴安全行动工作计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2020年4-5月,各地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3.2020年6-12月,强化督导检查,深入推动各助产机构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同时,挖掘典型经验,宣传工作成效,深厚工作氛围。
1.强化宣传倡导k8凯发,做好以科学备孕、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为重点内容的母婴安全知识宣传和孕情监测服务,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妊娠风险。
3.督促落实《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开展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对孕产妇进行分级分类管理。
4.依托妇幼健康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健康手册APP,提高信息化水平和使用效率,提供系统、规范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
6.继续推进生殖健康和避孕节育知识进牧区、进厂矿、进校园、进企业,提高预防非意愿妊娠的意识和能力。
7.落实《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2020年各盟市再完成所辖40%旗县的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任务,初步建成覆盖全区的救治网络。
9.落实自治区《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转诊网络管理规范》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保障母婴安全协调工作机制。
11.密切监测母婴安全形势,落实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制度,对孕产妇死亡呈现高发态势的地区开展针对性指导。
13.发挥自治区危重孕产妇救治质量控制中心的职能作用,定期开展督导和质控,对辖区内的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进行质量评估k8凯发、检查指导和动态管理。
14.推动助产机构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加强产科安全管理的十项规定》、《医疗机构新生儿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等要求,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严格规范诊疗行为。
15.健全完善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工作机制,针对手术室、产房、新生儿病房等重点部门,围绕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加大质量考核评价力度。
17.组织开展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评审会,开展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工作,强化约谈通报机制,压实母婴安全责任。
23.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管理人员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保、儿保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高基层技术人员服务能力。
25.优化产科诊室布局和服务流程,完善自助服务设备,提供便民服务设施,努力提供“一站式”服务。
26.全面开展孕产妇预约诊疗服务,推广预约住院分娩。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的产科预约诊疗率≥70%,产前检查复诊预约率≥90%。
27.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缴费支付、诊疗报告查询等便民利民服务,切实改善群众就诊体验。
29.倡导温馨舒适分娩,围绕生育、节育、不育,为群众提供科学备孕、避孕节育和不孕不育诊治等服务,更好地满足群众生殖健康需求。